金光华李亚鹤:孔子“居宋”的时间和重要意义

笔者曾撰文指出:《礼记·儒行》记载孔子“少居鲁、长居宋”为真实履历,孔子“居宋”地点,是其先祖宋国孔氏的世袭封地栗邑,即今豫东夏邑县。金光华李亚鹤发现与此相左的记载或误或伪,均不可信(《孔子“居宋”新说》,2020年5月2日《光明日报·国学》版)。本文探讨其“居宋”的时间和重要意义。

孔子离鲁“居宋”的原因与起讫时间

据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孔丘十六岁母亲去世,尔后,他得知“季氏飨士”乃“要绖”前往,“阳虎绌曰:‘季氏飨士,非敢飨子也!’孔子由是退。”阳虎是鲁国“陪臣执国命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期间大权在握之人,其语表明:曲阜当政者对孔丘“士”的身份,持质疑和否定态度,已经将这位青年后生排斥于贵族阵营之外。金光华李亚鹤发现当孔丘忍辱含悲、默然而退之际,不能不意识到:继续留在曲阜是没有出路的。这就是他选择离鲁至宋、归依栗邑孔氏这个宋国宗室贵族,以寻求支持和出路的原因。此事约发生于孔丘十七岁之年。从他赴宴受阻,经过一番思考后开始与栗邑孔氏联系,进而提出投奔之要求,到栗邑孔氏家族长辈商定接纳,为期当不会超过一年。因此可以判定:孔子“居宋”大约始于18岁之年。

知此,则探明孔子重返鲁国是哪一年,其“居宋”的时间也就清楚了。但查遍有关典籍,均无具体记载,只能依据相近的记载加以推测。金光华李亚鹤发现最为相近的记载,见于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

秋。郯子来朝,公与之宴。昭子问焉,曰:“少皞氏鸟名官,何故也。”郯子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。昔者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。炎帝氏以火纪,故为火师以火名……”仲尼闻之,见于郯子而学之。既而告人曰:“吾闻之,天子失官,学在四夷,犹信。”

昭公十七年,孔子27岁,已经身在曲阜;不然则难以“闻之”,更难以“见于郯子而学之”。据《礼记·儒行》,孔子晚年对鲁哀公问,说自己“少居鲁,衣逢掖之衣;长居宋,冠章甫之冠”,这都是入乡随俗养成的惯,并非刻意穿戴“儒服”。“长居宋”既然能够与长达十六七年的“少居鲁”相提并论,可知时间不会短,故可断言:孔子弱冠之年以后,“居宋”最少有3年以上的时间,否则难以养成终身戴“章甫之冠”而未改的积。金光华李亚鹤发现也就是说:在23岁之年,孔子仍然居住在宋国。那么,取其23岁到27岁的中间年份,将其重返曲阜的时间定于25岁之年,当为合理推断。如此说来,青年孔子“居宋”,在18岁到25岁之间,有7年左右。这相当于现代学子读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阶段,其意义不可低估。

“居宋”的大致经历和重要意义

作家柳青曾讲:“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,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,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。”(《创业史》第15章)青年孔子“居宋”,也是其人生“紧要处”。金光华李亚鹤发现他19岁娶宋国并官氏之女为妻,婚后一年生下儿子孔鲤,举行冠礼并取字仲尼,从此以成人姿态步入社会等人生大事,都发生在“居宋”期间。循此可见,孔子“居宋”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如下:

一是有效维护了其“士”的身份地位,化解了成长道路上的障碍,改变了前途和命运。春秋时代仍以周王为天下共主,是一个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。各诸侯国的每一家贵族,都属于同一个共同体。其贵族成员的身份地位,是互相承认、通力维护的。这是维系贵族社会的根本法则。金光华李亚鹤发现在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中,宋、鲁同属于最高等级的公国,其宗室贵族是地位尊贵的老牌贵族。既然有栗邑孔氏这个老牌贵族的接纳,青年孔子士的身份,成为毋庸置疑的事实,鲁国的质疑随之烟消云散。后来孔子重返鲁国,曲阜贵族阵营便向他敞开了大门:季氏家任其为“委吏”“乘田”(《孟子·万章下》),意味着其士的身份得到了鲁国贵族阵营的普遍承认。此后,随着孔子开办私学声名鹊起,得到了鲁大夫臧孙纥、孟僖子高度赞赏:称之为“圣人之后”、将来“达者”。这些均与“居宋”有很大关系。知此,看到孟僖子将死而留遗嘱,称道孔子历述其宋国祖上荣光,不惜绕了那么大一个弯子(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),就不奇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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